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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资料(自费留学人员)
来源:
时间:2019年0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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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领区自费留学人员毕(结)业后,应尽快到总领馆教育组办理回国手续。请首先登录伊尔库茨克留学服务网(http://www.eduirkutsk.org/),在该网站主页面的留学生报到登记系统(自费生)上登记注册,点击“开具留学回国证明”按钮,填写与毕(结)业证书(明)有关信息并提交。在成功进行电子登记注册后,需携带如下材料前来总领馆申办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:
1、填写《自费留学人员登记表》(须贴2寸照片1张)
2、护照首页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用于审核,复印件教育组留存;
3、毕(结)业证书(明)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用于审核,复印件教育组留存;
4、留学院校学习证明(справка)原件;
5、本人与学校签署的学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用于审核,复印件教育组留存
6、硕士、副博士研究生《研究生论文登记表》、《论文摘要》及《答辩委员会评语》。《答辩委员会评语》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用于审核,复印件教育组留存;;
温馨提示:
1、请提前电话联系,以便我组核查,确保已网上注册成功。
2、所需表格可通过伊尔库茨克留学服务网“表格下载”专区下载。
3、教育组接待时间: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9:00—12:00。六月中旬至七月中旬毕业季期间,凡工作日均可接待(周二下午除外)。
4、联系电话:(8-3952)781434